江苏:2006在招生院校计划选考科目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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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江苏省考试院高招处 2006-4-9 14:36:40 |
今年我省继续实行“3+2”高考科目设置方案,即考生自选1门,院校按其专业学科要求指定1门,故考生选考科目中1门必须符合本人拟报高校相关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。高校对考生的科目要求如为1门,则该门课程为考生报考该校或该专业的必考科目;如确定为2-5门,则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符合高校要求的2-5门中的1门,即可报考该校或该专业;如确定为6门,则视为高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制,选考任何科目的考生均可报考该校或该专业。目前所有在江苏省招生的高校对各专业的选考要求,已经全部公布在《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》上,考生可以进行查阅。清华、北大、南开、北大医学院等高校对报考考生的自选科目也有具体要求。 江苏省考试院高招处 二○○六年四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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